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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中的情、理、法
浏览:(1506) 发布时间:2008-9-26 10:23:06

 

    随着病人及家属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患者对医疗护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伴随着整体护理的逐渐深入,护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也不断出现,给护理工作带来许多新的挑战,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为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护理服务,临床工作要在情、理、法上下工夫。

 

    1、  情,即对病人动之以情

 

    首先要以“热情”的态度,亲切的语言迎接病人,视病人如亲人,以感恩的心全心全意的为病人服务,这是作好护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要学会“共情”,是指能够理解和分担对方精神世界中各种负荷的能力。共情是一种沟通过程,它是所有护患沟通的精髓,对患者生病深表“同情“,体贴病人,以真诚相助的态度关爱病人,这是进行有效沟通的渠道,建立融洽护患关系的保护。

 

    再次,要学会“移情”,即站在病人的立场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提供恰到好处的服务,这是做好护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2、  理,就是要以“理”服人

 

    说明“道理”,每一项辅助检查,治疗、用药、护理措施等都要向病人或家属说明目的,让其清楚的接受,病人很容易积极主动配合治疗、护理。

 

    “理解”病人,即对某些病人的过激言语、行为、要求要理解,并适时给予指正。

 

    3、  法,即主动依法进行护理工作。

 

     依法护理是临床护理工作的基本方略。依法护理,按章办事,既是确保护理质量提升的“法宝”,又是维护护士和患者双方利益的手段,预防护患纠纷的发生。工作中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规范,履行护士职责,时刻牢记护理是高风险的工作,在对病人进行护理时认真、细心,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强化与患者的信息沟通,进行多角度,多方位的交流,澄清一些模糊不清的问题,确保病人安全。

 

    护理工作中的情、理、法,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割裂,只要用真感情,寓情于理,依法护理,护士在临床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患者在充满关爱、理解的氛围中,接受治疗护理。护士在充满和谐的,信任的护患关系转化为坚实的凝聚力,一起努力与病魔抗争,达到护患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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