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心医院院务公开检查考核制
浏览:(13559) 发布时间:2012-8-21 17:24:43
为逐步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增强我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全面做好医院对社会、对患者和对职工的公开工作,推动医院依法执业,文明行医,民主管理。特制订院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内容如下:
一、院务公开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院务公开检查考核采取固定考核与随机抽查的办法进行。院务公开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科承担的院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和日常动态抽查,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三、年末,各相关科室总结本科全年院务公开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上交院务公开办公室,由院务公开办公室结合每季度固定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意见及时通知被考核科室。
四、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未认真按照公开项目实行公开或未按规定及时公开、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投诉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的科室,将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五、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推广院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对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的科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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