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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制度
浏览:(11898) 发布时间:2007-3-12 17:18:08
    1.医院在全院各楼层、门诊大厅各处设置意见箱、举报箱、意见本,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每周开箱记录。

    2.每季度向门诊、住院病人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3.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2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和征求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建议。

    4.医院在各科室和门诊大厅内公开的项目有:

    (1)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是党员的有党员标志)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住院病人和出院病人出具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和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和专科医生姓名、职称、专科、出门诊时间等;

    (6)公开医院服务的有关规定,公开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3197377

医院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38号
电话:0415-6161187(24小时咨询电话)
电话:0415-6161984(24小时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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