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督制度
浏览:(14289) 发布时间:2007-3-12 17:18:08
2.每季度向门诊、住院病人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3.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2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和征求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建议。
4.医院在各科室和门诊大厅内公开的项目有:
(1)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是党员的有党员标志)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住院病人和出院病人出具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和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和专科医生姓名、职称、专科、出门诊时间等;
(6)公开医院服务的有关规定,公开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319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