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心医院
  • 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 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 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
  • 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
  • 所在位置
  • 政策文件
丹东市中心医院关于工作人员佩戴胸卡上岗规定
浏览:(16129) 发布时间:2005-1-21 17:13:36
   工作人员佩戴胸卡上岗,是取得患者信任、方便工作、端正服务形象的重要条件,也是从严治院,推动医院全面发展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为此特重申以下规定:

    一、凡在本院工作人员(包括进修人员、护工),都要佩戴胸卡上岗。

    二、胸卡佩戴方式应于左胸上方,不得歪斜;因工作许可着便装上岗者,也应按此佩戴。

    三、凡工作人员上岗未佩戴胸卡者,均视为违纪;扣个人医德医风分2分,在当月奖金中兑现,如丢失应立即告知党办,否则,未及时佩戴另当重罚。

    希望全院员工荣担重名更以此为鞭策,自觉维护院规院纪,努力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真正做到上文明岗、说文明话、做文明人。

    自发卡之日,值班主任、各支部、科室协助督查。

医院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38号
电话:0415-6161187(24小时咨询电话)
电话:0415-6161984(24小时咨询电话)
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