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索要、收受患者红包、物品、有价证券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于医护人员难以拒绝的“红包”,必须24小时内上交院纪委或党办,由纪委、党办及时退还患者,否则,视违纪,将按《执业医师法》和医院规定予以如下处理:
1、如数退还所收的钱物;
2、处以收受金额的1-5倍的罚款;
3、全院通报批评;
4、取消当年提职、晋级、进修、评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调离现岗位或解聘、低聘技术职称及行政职务处分,下岗培训三个月。
5、视情节给予以下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公职;是党员的按党纪相应处分。
二、不得索要、收受购置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回扣”或“好处费”,如有发生要在24小时内上交纪委或党办,违者予以如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处以五倍的罚款并视情节及后果扣罚全年奖金;
3、当事人待岗培训6个月,取消当年提职、晋级、进修、评优资格;
4、情节严重者调离现岗位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禁向外介绍患者而收取“好处费”,违者予以如下处理:
1、全院通报批评;
2、没收所得好处费,并扣罚当月津贴及奖金;
3、调离原工作岗位,交人事部门待业或另行安排工作。(待业期间不按在岗待遇)
四、严禁要求病人到指定药房购药,从中收取“好处费”,违者,一经查实予以如下处理:
1、全院通报批评;
2、扣罚“当事者”当月津贴及奖金;
3、对屡禁不止者,待岗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五、做到合理用药,严禁私收各种形式的临床促销费.
如受到药商给予的“临床促销费”,要在24小时内交纪委或党办,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的,一经查实视为违纪,按《药品管理法》、《辽宁省卫生厅关于严禁药品临床促销行为的规定》予以如下处理:
1、全院通报批评;
2、没收所得好处费,并扣罚当月津贴及奖金;
3、取消当年提职、晋级、进修、评优资格;
4、情节严重的给予待岗6个月处罚(待岗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六、严禁推诿、拒诊患者。
对不负责任推诿患者的处罚:
1、全院通报批评;
2、扣罚当月奖金;
3、视情节给予降聘、缓聘、解聘技术职务处分;
4、情节严重者待岗培训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5、科主任、护士长负有连带管理责任,视情节予以处罚。
七、严禁开假诊断书、假证明,违者予以如下处理:
1、全院通报批评;作废所开证明,造成对方单位后果责任由开具证明者负责;
2、扣罚奖金及津贴;
3、视情节及后果停止处方权1-6个月;
4、视情节给予降聘、缓聘、解聘技术职务处分;
八、严禁开“乘车药”和“乘车检查”,违者予以如下处理:
1、全院通报批评;
2、如数退款;处以药费或检查费三倍的罚款;
3、停止开方者处方权6个月;
4、取消当年晋级、评优资格。
九、在对患者的诊治中,因服务不到位被患者投诉,属于我方责任的,视情节给予如下处罚:
(一)对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生硬、语言简单、粗俗、解释不耐心等造成患者不满的,与患者发生争执导致投诉的
1、扣罚当月奖金;
2、在支部范围内作出书面检查;
3、科主任、护士长负有连带管理责任,视情节予以处罚。
(二)态度恶劣与患者发生纠纷致使患者投诉,严重影响医院声誉的予以如下处理:
1、在支部范围内作出书面检查;
2、全院通报批评;
3、扣罚当月奖金;
4、科主任、护士长负有连带管理责任,视情节予以处罚。
以上情况因科室领导处理不当,造成患者上访者,对其科主任、护士长及有关职能科室领导追究连带责任。
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违者或因此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如下处理:
1、扣罚当月奖金;
2、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全院通报批评,视情节给予待岗1—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3、科主任、护士长负有连带管理责任,视情节予以处罚。
十一、对贪污、盗窃、诈骗医院现金、药品、物品者,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以致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凡对科室之间或工作人员之间因工作或医疗事宜互相贬低、拆台、互不服气等对患者或医院、科室、工作人员造成不良影响者,通报批评,扣罚当事人及科室的当月奖金。
十三、对克扣患者药品、物品等侵权行为视情节处以十倍罚款,赔偿患者损失,调离现岗位,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机关及工勤人员要树立急诊观念与首办观念,如违反以上规定,从严处理。
为了体现奖罚并重的精神,激励全院员工主人翁意识,凡符合以下条件者予以奖励:
1、增收节支效益在一万元以上(纯利润),一次奖励200元。
2、积极开展(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填补市级空白者一次奖励200元、达到省级领先水平的奖励500元、填补省级空白者一次奖励1000元。
3、凡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1500元。
凡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500元。
凡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300元。
凡获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5000元。
凡获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3000元。
凡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1000元。
凡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将重奖10000-20000元。
4、院级服务明星将给予奖励500元。
5、在医疗护理及后勤保障工作中发现隐患堵住漏洞,避免事故,一次奖励100-500元。
6、积极向院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创效益在一万元以上奖励500-1000元。
二、管理措施
1、实行奖惩责任制,凡是出现问题上、下同惩,科室出现问题,视情节科主任、护士长,大科主任、支部书记、相关职能科室领导直至主管院级领导受连带处罚。凡是连续违反医德医风处罚条例规定三次以上者,当事人下岗另行安排工作,科主任、职能科室及主管院长扣罚3个月奖金,并在中层干部会上做检查。
2、坚持医德医风查房制度,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3、坚持医德医风教育制度,每季度有针对性专题教育,典型事例随时通过发通报进行教育。
4、设医德医风管理专人负责(可兼职)。
5、利用院周会向科主任护士长通报医德医风情况及处理情况。
6、坚持每月一期《院报》,及时宣传好人好事,惩戒医德医风问题,以激励全院主人翁意识。
200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