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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卫生计生委最新出台的“九不准”内容的通知
浏览:(8919) 发布时间:2019-12-13 16:07:25

各科室:
   12月26日北京召开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有关规定,部署贯彻落实“九不准”相关工作。我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系统党政一把手及纪委书记观看会议直播。
  会议后,王大林局长指出,下一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的工作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及丹东市卫生局将出台具体工作细则,在细则出台以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动员全员不折不扣的学习“九不准”的具体内容,为下一步工作部署奠定好基础。
  根据局党委的工作要求,现在将“九不准”的内容进行公布,请各科室利用早交班会的时间,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学习,要求做到不留死角,知晓率要达到100%。

“九不准”具体内容:
   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院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38号
电话:0415-6161187(24小时咨询电话)
电话:0415-6161984(24小时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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