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内四科 王润龄
繁重的工作、过多的压力使许多人们出现失眠,长期失眠对于正常生活和工作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甚至会导致恶性意外事故的发生。曾有研究表明,有45.4%的中国人在过去的1个月中曾经历过不同程度失眠,而面对失眠,我们采取的治疗方式也是不同的,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失眠的药物治疗。
一、什么情况算是失眠?
根据《中国成人失眠诊断与治疗指南》失眠的诊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存在以下症状之一:入睡困难、睡眠维持障碍、早醒、睡眠质量下降或日常睡眠晨醒后无恢复感。
2.在有条件睡眠且环境适合睡眠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上述症状。
3.患者主诉至少下述1种与睡眠相关的日间功能损害:(1)疲劳或全身不适;(2)注意力、注意维持能力或记忆力减退;(3)学习、工作和(或)社交能力下降;(4)情绪波动或易激惹;(5)日间思睡;(6)兴趣、精力减退;(7)工作或驾驶过程中错误倾向增加;(8)紧张、头痛、头晕,或与睡眠缺失有关的其他躯体症状;(9)对睡眠过度关注。
二、失眠的药物治疗
具有催眠作用的药物种类繁多,但其中大多数药物的主要用途并不是治疗失眠。目前临床治疗失眠的药物主要包括苯二氮革类受体激动剂、褪黑素受体激动剂和具有催眠效果的抗抑郁药物。酒精(乙醇)不能用于治疗失眠。
1.苯二氮卓类(BZRAs):分传统(BZDs)及新型(non-BZDs)两种。
BZDs种类较多,如艾司唑仑、氟西泮、夸西泮、替马西泮、三唑仑、阿普唑仑、氯氮革、地西泮,劳拉两泮、咪哒唑仑,前5种药物获美国FDA批准用于失眠的治疗。需要注意,在国内三唑仑属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不推荐用于失眠的治疗,其他所列BZDs均纳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这些BZDs可以缩短失眠者的睡眠潜伏期、增加总睡眠时间,不良反应包括日间困倦、头昏、肌张力减退、跌倒、认知功能减退等。老年患者应用时尤须注意药物的肌松作用和跌倒风险。持续使用BZDs后,在停药时可能会出现戒断症状。BZDs禁用于妊娠或泌乳期的妇女、肝肾功能损害者、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以及重度通气功能缺损者。
non-BZDs:包括唑吡坦、唑吡坦控释剂、佐匹克隆、右佐匹克隆和扎来普隆,具有与BZDs类似的催眠疗效。由于non-BZDs半衰期短,次日残余效应被最大程度地降低,一般不产生日间困倦,产生药物依赖的风险较传统BZDs低,治疗失眠安全、有效,长期使用无显著药物不良反应,但有可能会在突然停药后发生一过性的失眠反弹。
2.褪黑素和褪黑素受体激动剂:褪黑素参与调节睡眠觉醒周期,可以改善时差变化引起的症状、睡眠时相延迟综合征和昼夜节律失调性睡眠障碍,但由于临床应用尚无一致性结论,故不建议将褪黑素作为催眠药物来使用。褪黑素受体激动剂包括雷美尔通、特斯美尔通、阿戈美拉汀等。雷美尔通是目前临床使用的褪黑素受体MT1和MT2激动剂,可缩短睡眠潜伏期、提高睡眠效率、增加总睡眠时间,可用于治疗以入睡斟难为主诉的失眠以及昼夜节律失调性睡眠障碍。阿戈美拉汀既是褪黑素受体激动剂也是5-羟色胺受体拮抗剂,因此具有抗抑郁和催眠双重作用,能够改善抑郁障碍相关的失眠,缩短睡眠潜伏期,增加睡眠连续性。
3.抗抑郁药物:部分抗抑郁药具有催眠镇静作用,在失眠伴随抑郁、焦虑心境时应用较为有效。 如三环类抗抑郁药物、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等。在慢性失眠常与抑郁症状同时存在,在应用抗抑郁药物治疗的开始阶段,同时联合使用短效BZRAa有益于尽快改善失眠症状,提高患者依从性。
三、药物治疗的个体化建议
药物治疗的关键在于把握获益与风险的平衡。在选择干预药物时需要考虑症状的针对性、既往用药反应、患者一般状况、当前用药的相互作用、药物不良反应以及现患的其他疾病。
在遵循治疗原则的同时还需兼顾个体化原则。 特别是用药方式、用药疗程、是否更换药物等需要根据失眠患者对睡眠的具体要求而定;针对部分特殊类型的失眠患者,如老年人、妊娠期及哺乳期者、围绝经期和绝经期者、伴有呼吸系统疾病者、精神障碍者更需格外注意,参照失眠指南并结合具体病情进行个体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