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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浏览:(8721) 发布时间:2020-7-31 8:53:24
关于印发《丹东市口腔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的通知

医院各门诊部、各科室:

为提高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质量,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培训岗位工作职责

2.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3.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制度

4.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5.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勤制度

6.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会议制度

7.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8.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

9.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10.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条件与办法

11.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管理制度

12.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岗前培训制度

13.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科教育制度

14.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评价考核制度

15.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培师资评价评奖评优方案

丹东市口腔医院

2020年61


附件1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培训岗位工作职责

(一)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在科教科的领导下,专职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2.负责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要的学习、生活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

3.结合我院具体情况 ,制订科学严谨的培训方案,严格执行培训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监管和培训效果激励,确保培训质量。

4.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与相关部门协调,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报告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学员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等相关手续。

5.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档案的管理、保存。

6.负责组织实施全院住院规范化培训岗前培训、公共科目培训、实践技能培训、年度考核、结业考核等工作。

7.对学员、教师等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并反馈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将反馈结果传达给教师或学员。

8.负责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9.负责整理并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及档案。

10.负责国家及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信息填报,系统操作等相关工作。

11.其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工作。

(二)专业基地主任工作职责

1.在医院的领导下,承担本专业基地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2.组织具备带教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负责本专业基地的日常教学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组织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教学秘书及带教医师),负责培训人员的日常考核、出科轮转考核,协助完成年度考核。

4.做好科内协调,确保住院医师完成培训计划内容。

5.接受住院医师培训管理部门的随机抽查。

(三)教学主任工作职责

1.教学主任在专业基地主任的直接指导下,负责监督本专业基地教学活动的质与量,确保住培基地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按照科教科安排的院级培训与考核计划,组织并实施带教及考核任务。

3.负责组织本基地指导教师的培训,指导教学秘书安排本专业基地教学培训计划,组织并实施带教工作。

4.开展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协助科教科完成带教医师教学活动的评估工作。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和持续改进。

组织教学检查,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或措施。召开本基地学员及指导老师座谈会,了解学员及指导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科教科完成专业基地评优工作。

6.参加院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培训活动及教学研讨会。

(四)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1.教学秘书在基地主任和教学主任的指导下,全面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本科室的教学查房、床边教学、病历讨论及专题讲座等培训活动。

2.面向住院医师进行入科教育,负责匹配住院医师的带教医师。

3.及时上报本科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查房、小讲课、病例讨论等培训计划。

4.负责书写每年度教学计划及总结,及时将科教科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学员入科签到单归档保存,并将本科室的入科教育、业务学习、小讲课、教学查房及病历讨论等各种教学记录(包括影像、图片、文字材料)归档保存。

5.对本基地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网络平台信息填报情况每月至少进行2次检查,掌握学员网络动态。

6.对有出科申请的住院医师,及时给予评价和审核(理论考试题、临床技能考核表、出科成绩记录单)并在登记手册相应处签名盖章。

7.负责督促带教医师的对住院医师的病历的检查及修改,指导开医嘱、处方及申请单。

8.如实记录并上报学员的出勤情况。及时与科教科沟通,协助科教科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

9.参加科教科组织的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种活动。

(五)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指导教师应在职业道德及精神文明等方面成为住院医师的表率,言传身教,不仅要指导住院医师的做好临床工作,更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提高住院医师的职业道德及业务素质。

2.熟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的内容,根据方案中的临床实践、技能操作、专业理论和外语、临床教学等方面要求,对每位住院医师制定具体的培训办法,指导他们进行规范化培训。

3.指导住院医师正确书写各种病记录,如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专科记录、出科记录,门、急诊病历记录以及各项检查申请单、处方等,指导其熟练掌握诊疗技术的规范操作。

4.指导及检查住院医师在接受培训过程中登记手册的填写情况,并将其在培训过程的表现记录在册。

5.根据需要,指导相关学科住院医师的培训工作。

6.指导住院医师的实践工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临床诊疗技能的准确性和熟练程度。

(六)住院医师工作职责

1.住院医师的医疗工作由轮转科室的科主任管理,住院医师应遵守医疗工作的相关制度;在上级医师和总住院医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规定数量病人的诊疗工作和各个阶段的培训任务。

2.病人入院后住院医师要及时对其进行病情检查和初步处理,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当天完成入院系列检查项目及其他所需专业检查申请单的填写,于入院24小时内完成住院大病志书写,结合病人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准备次日查房内容。

3.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按本专业诊疗常规或请示上级医师后制定入院病人的初步诊疗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书写工作(入院当日书写住院大病志;危重病人积极书写病程记录,并于规定时间内如入院6小时内书写首次查房记录,针对一般患者住院医师应于第二天查房前完成入院记录,有医师执照者需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记录的书写。各种医疗文书均应书写规范、完整,不得缺项,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书写。

4.充分了解所管病人每日的病情变化,出现特殊情况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危重病人应多次巡诊,及时做好病程记录,观察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并与患者及家属良好沟通,下班前或因公外出前要做好交接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危病人应向值班医师进行床边的重点交接,并及时书写病程及交班记录。

5.认真落实上级医师的医嘱,不得在医疗活动中擅自改动,上级医师的重要医嘱。如因客观原因不能落实或需要改动上级医师的重要医嘱时,要向相应上级医师或医疗组长及时汇报。

6.给予病人办理出院时须先请示上级医师批准,然后书写出院小结和出院后医嘱,并交代出院后注意事项和随诊时间。

7.负责分管病人的临床病例及术前讨论会的医疗文书准备工作,并在查房或会诊讨论时负责报告所管病人的病情、诊疗情况,提出初步诊治意见。负责分管病人死亡病例讨论的医疗文书准备工作及病情讨论记录。

8.诊疗过程中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内感染发生。若有医院内感染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疫情,除报告上级医师外,须及时填写并上报各种报告卡(传染病、院内感染卡)等。熟知院内感染防控及传染病上报规章制度。

9.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科内有关规定,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出现问题除应紧急处理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科主任汇报。

10.协助上级医师管理本医疗组医疗工作,高年资住院医师可对进修医师及下级住院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参加实习医生的带教工作。

11. 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应在临床专业指导教师的监督下从事医疗活动,在此期间发生医疗问题所造成的经济赔偿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我院者)有处方权,可独立进行医疗工作;只有医师资格证书无医师执业证书者无处方权,不能独立进行医疗工作,必须在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师指导下从事医疗工作。


















附件2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际情况,制定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组织结构及职责

第一条 院长作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基地的培训工作,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科教科作为协调领导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

第二条 成立“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委员会”和“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为丹东市口腔医院临床住院医师培养献计献策,督促检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的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审定各基地制定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实施细则;审定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相关政策;审定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资格。

第三条 下设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由科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职责如下:

1、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工作;

2、组织形成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

3、负责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

4、协调全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5、组织实施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

6、组织对各基地教研室临床住院医师培训的质量评估;

7、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考核合格证书;

8、组织和培训住院医师师资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研室:每个基地由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成各基地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小组,配备一名秘书及数个成员。职责详见《关于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的通知》。

第五条 二级学科主任职责

1、在医院的领导下,承担本专业基地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2、组织具备带教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负责本专业基地的日常教学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组织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教学秘书及带教医师),负责培训人员的日常考核、出科轮转考核,协助完成年度考核。

4、做好科内协调,确保住院医师完成培训计划内容。

5、接受住院医师培训管理部门的随机抽查。

第六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师资人员管理:

     一、 培训基地应当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的临床医师作为带教师资,其数量应当满足培训要求。培训基地要将带教情况作为医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按要求认真完成带教任务的带教医师给予补贴。

二、师资人员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在职业道德及精神文明等方面成为住院医师的表率,言传身教,不仅要指导住院医师的做好临床工作,更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提高住院医师的职业道德及业务素质。

(二)熟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的内容,根据方案中的临床实践、技能操作、专业理论和外语、临床教学等方面要求,对每位住院医师制定具体的培训办法,指导他们进行规范化培训。

(三)严格执行查房制度,指导并督促住院医师认真管理病人、收集病史、汇报病史、书写病历等。

(四)根据学科自身特点,采取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有意识地培养住院医师的表达能力、沟通交流技巧、临床思维能力、临床基本技能等。

(五)指导及检查住院医师在接受培训过程中登记手册的填写情况,并将其在培训过程的表现记录在册。

(六)指导住院医师管理实习医师。

三、建立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评价考核制度:

评价考核的对象为从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 的一线人员及管理人员。通过评价考核并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具体详见附件10)。

第二章 住院医师的培训

第七条 培训对象是我院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在我院基地接受以提高职业素养及临床规范诊疗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

第八条 按照省卫计委统一要求,本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为3年,已取得学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接受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接受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学学位博、硕士研究生培训年限为3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或顺延,顺延时间执行省卫计委相关规定。

第九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训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

第十条 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院医师的待遇

第十二条 执业注册

第十三条 培训考试考核

第三章 住院医师的义务与权利

第十四条 住院医师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所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对培训过程的管理。

二、树立敬业和救死扶伤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严格执行培训所在医院的各项诊疗常规,积极防范医疗差错和事故,避免医患纠纷。

四、尊重师长、虚心求教、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医疗、培训及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执业能力。

五、按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完成培训计划,包括考试轮转和出科考试、考核等。

六、认真如实填写培训登记手册,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初级阶段考试资格。

七、保证临床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休假要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休假审批表》,经轮转科室及人事科批准后休假。

八、参加住院医师公共必修课的学习与考试,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住院医师培训,通过阶段考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九、因故退出培训者,需向医院所在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省卫生厅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 住院医师的权利:

一、住院医师享有医院同类同级别聘用人员的同等权利;

二、住院医师每年享有2万元国家住培生活补助住院医师,住培基地按月发放;

三、县方医疗机构住院医师可在培训基地住宿或给予院外住宿补贴200元,免费使用阅览室、网络及综合运动场等;

四、住院医师的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委托校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五、参加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活动,免费使用医院提供的临床技能培训器材;

六、对医院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时,可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七、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后,享有执业医师的各项权利。培训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 奖励

一、医院建立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制度,每半年对优秀者给予表彰。

二、对社会招生学员,在留院和推荐工作单位时将给予优先考虑。

三、在院级、市级、省级住院医师各项比赛中获奖住院医师,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第十七条 处罚

一、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

二、培训期间凡有下列情形,给予批评、教育,若属单位送培人员通知培训选送单位:

1、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者。

2、病历检查出现2次不合格病历者。

3、不服从培训基地轮转安排者。

4、培训过程中出现医德医风、医疗纠纷等方面问题者。

三、培训期间凡有下列情形,给予顺延培训时间的处理,若属单位送培人员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通知选送单位,同时上报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备案。

1、年度各类休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3个月者,顺延6个月;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者,顺延1年。

2、未按规定完成轮转计划者,按培训要求补足缺项。

3、 连续两次未通过出科考核或无故不参加出科考核者,重新进行相应学科的轮转和考核。

4、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相应年度考核或结业统考者,顺延1年。

四、培训期间凡有下列情形,给予终止培训处理,并上报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备案。

1、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屡教不改者。

2、年度各类休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

3、参加培训2年内未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

4、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结业考核或连续2次结业考核不及格者。

5、违反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6、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7、本人申请终止培训者。

五、住院医师在培训顺延期间,不享受培训基地给予的生活补贴,顺延期间的培训费用自理。

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教育和管理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负责,单位送培人员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和选送单位共同负责。对出现问题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慎重而恰当的处理,并通知选送单位,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和省培训中心。

第五章 住院医师结业

第十八条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九条 单位送培人员结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社会人”结业后自行择业,或申请到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进行亚专科阶段的培训。

附件3


丹东市口腔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自愿签约、契约管理的人事管理原则,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人事调转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与送培单位《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内相关规定一致;培训期间,送培单位负责管理住院医师的人事关系。

三、因培训对象不能完成正常工作和培训任务,需要延长培训期限或终止培训,须由本人申请,培训医院同意;情节严重者,丹东市口腔医院直接印发相关通报文件,上报至市卫生计生委及省住培中心。延期内签订培训协议,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期间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培训对象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由送培单位负责申报。如未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我院有权延长培训,并保留停发培训补助的权利。住培结业前住院医师须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否则,我院有权终止培训。

五、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对象,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资质允许的相应临床医疗工作。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后,在培训医院的培训年限计为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用人单位不再另设试用期,并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六、培训期间,送培单位应按月为住院医师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不得以派出培训等为借口,停止发放住院医师工资、停止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并与住院医解除劳动合同。

七、住院医师请假1天以内由轮转科室主任批准,2-5天必须经基地负责人批准,科教科备案。住院医师年度各类休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1个月者,顺延1个月;超过1个月不足1年者,结合科室轮转计划,顺延时间不低于休假天数。顺延总时间不超过3年。培训时间不得超过6年。

八、针对满勤住院医师,结合月度量化考核成绩和指导医师、教学秘书、主任对其培训学习反馈优秀者,每年度给予现金奖励。







附件4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加强丹东地区培训基地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基地与协同基地在丹东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

二、目的

各基地通过强强联合,努力构建分布合理、水平同质,满足丹东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

三、内容

1、丹东市中心医院作为主基地与各协同基地建立沟通联络方式,确保信息互通。

2、协同基地的培训方案、培训模式须与主基地保持一致。

3、各协同基地制定适合本院的管理文件并及时向主基地反馈信息。

4、协同医院应按照国家要求各专业轮转计划,科学客观安排住培学员轮转。

5、各基地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管理和奖惩机制,统一师资培训和管理要求。

6、协同医院住培学员培训考核与主基地保持一致,根据住培基地具体要求负责日常考核和出科考核。

7、协同基地的师资培训工作,应接受主基地的统筹安排。

8、协同基地及时要规范财政补助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经费主要由国家拨款,丹东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管理,按需分发至主基地及协同基地。各基地财务科应对项目资金进行具体管理,要求按月足额发放学员补助、按季度发放带教医师的带教费及相关培训补助,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主基地每半年督导各协同医院经费使用情况。

9、协同基地要关心学员的学习与生活,切实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应有的待遇,使其享有所在基地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10、住培主基地通过核实文件、实地考察专业基地培训及住院医师出勤等方式,每季度对协同基地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附件5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考勤制度


为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顺利完成培训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学员在轮转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第一年实行12小时工作负责制度,医师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考勤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制。

三、对医院科教科组织召开的会议,如:汇报会、病例分析讨论会、讲课学术交流、讲座、考试考核要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四、按医院规定,培训学员请事假、探亲假、病假、婚假,先经基地负责人批准后,到科教科办理相关手续。请假1天以内由轮转科室主任批准,2天以上必须先报基地负责人批准。轮转科室与培训基地要相互沟通。

五、住院医师规年度各类休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1个月者,顺延1个月;超过1个月不足1年者,结合科室轮转计划,顺延时间不低于休假天数。顺延总时间不超过3年。




附件6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会议制度

根据《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顺利完成培训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召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相关问题,总结本年度与步署下年度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二、每年教学研讨会,研究讨论规培工作中存在的专业问题,制定专业理论与临床技能培训目标与计划等。

三、每年召开由住院医师、教学秘书、教学主任参加的住院医师规培整顿会,提出不足与问题,说明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等。

四、定期组织召开基地住培管理人员管理会议,介绍各基地的工作经验,制定丹东地区相关制度的统一标准等。

五、每年召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表彰会,表彰培训工作中的优秀管理者、优秀带教医师、优秀住院医师、优秀培训基地,并进行培训工作经验交流。



附件7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是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基地建设和维护经费、综合管理及考试考核经费等。

第三条 充分发挥培训经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严格按照《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拨付培训经费。

第四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列入我院财务预算,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期间所需的生活补贴和年度考核奖励等。

第六条 基地建设经费补助由财政和培训基地共同承担,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基地建设经费主要包括培训基地教学场所建设、教学设施设备的添置和更新、师资劳务补贴以及学员的管理考核等。承担临床技能考核的科室应保障考试考核所需的条件。

第七条 综合管理及考试考核经费主要包括培训日常监督管理及组织师资培训、基地认定、组织实施年度考试考核、阶段考核、结业考试考核、基地建设等工作。综合管理及考试考核经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实报实销。

第八条 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其他支出经费由住院医师管理经费在总额范围内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补助。


第三章 学员管理与待遇

第九条 国家级、省级享受上级下拨经费补贴的学员,按照国家及省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在拨付经费到账后,对在培学员发放生活补助,国家级学员每人按2万元/年标准。此项发放标准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如上级规定标准变化,按相应标准执行。

第十条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医院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医院负责发放,标准参照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学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龄计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等待遇按上级相关规定办理。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医院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管理病床及值班的培训对象,根据出勤及日常培训考核情况享受科室奖金及夜班费等相关待遇。

第十一条 培训对象在规定的培训期限内个人不缴纳培训费用,但以下情况需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一)培训期间的公共理论科目等教材费用;

(二)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或重复培训所增加的培训费用;

(三)根据国家规定向个人收取的考试考核费用。


第四章 指导教师待遇

第十二条 我院按照指导学员数量及完成情况,对承担培训任务并按要求完成培训工作的教师给予补助,经考核合格后定期拨付。

第十三条 对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基地管理秘书按照管理轮转住院医师的工作量按比例发放补助,经考核后定期发放。

第十四条 建立培训工作考评机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对培训学员和科室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另行制定),并建立培训名单及培训考核情况记录。考评结果将与下达的补助经费直接挂钩,对未完成培训任务,考评较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直至停发补助。

第十五条 专项经费的使用及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确保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8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文件要求,以提高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效率,完善管理水平的目的,对培训及考核做出以下规定: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严格的规范化、制度化培训,使临床住院医师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具有要求如下: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以及系统的专科知识和技能;

(三)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

(四)有一定的医学教学和科研能力;

(五)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的阅读、翻译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二、培训对象

(一)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临床研究生毕业人员须经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阶段和年限。

三、培训时间

(一)按照辽宁省毕教委规定,本科毕业生、科学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为3年。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为1年。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为2年。

四、培训内容

(一)政治思想: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专业理论:根据住院医师培训标准细则要求,掌握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

(三)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门急诊或病房处理方法、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病例。

(四)临床思维能力训练,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专业期刊的能力,培训期内必须完成一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五、培训科目

(一)临床实践培训内容按照普通专科培养标准细则的要求实施。

(二)公共科目理论学习内容

1、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12学时

2、循证医学:8学时

3、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8学时

4、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50学时

学员根据大纲自学,医院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并参加考试。

六、培训方式

突出态度、强调三基、先宽后专、循序渐进,坚持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的培训原则。

(一)临床实践:(各专业按各基地培训计划轮转),实行24小时负责制。

(二)理论知识:对规定的公共必修、专业必修、选修等理论课,采取根据大纲自学或组织定期讲座、辅导的方式。

七、考试考核

共分日常考核、出科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阶段考核。

(一)日常考核

由基地指导医师负责。主要对培训人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住院医师完成岗前培训进入专业基地培训起,在有病房管床要求的科室至少每周在管理平台上登录更新管理病例信息、技能操作信息等1次,每月至少登录4次;带教医师每15天至少登录管理平台1次,检查核对学员上传病例信息填报正确性,并及时告知和纠正学员更正错误信息。各专业基地教学秘书每月至少对本基地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网络平台信息填报情况进行2次检查。

管理平台登录各专业基地培训病种、病例数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执行,要求学员在门诊科室轮转时不得少于每月80个病例,急诊不得少于每月50个病例。

培训学员如在有病房管床要求科室轮转时,连续14日未更新病例信息,或在同一专业基地内累计2次未按时更新信息,由带教医师或教学秘书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又出现上述情况的,顺延本专业基地培训时间1个月;情节严重的,学员在完成所有轮转计划后,需重新进行该专业基地轮转,轮转结束前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病种数确有实际原因达不到标准的,经基地培训管理部门提出,由省培训中心同意,可采取病案讨论教学其他替代方式。病历数低于标准,需延长该专业基地轮转时间至达标止。抽检病历填报信息虚假、有严重错误或学员书写病种记录少于60%的,为不合格病历。学员在同一专业基地发现2份以上不合格病历,需重新进行该专业基地轮转;累计出现4例及以上者,需延期培训1年。

(二)出科考核

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学员完成专业基地轮转计划,由专业基地统一组织日常考核和出科考核。教学秘书完成出科考核成绩登记工作,科教科统一回收出科考核试卷,并存入住院医师个人档案中。

出科考核合格学员及带教医师在考核结束4日内在管理平台完成360°评分,提交出科审核,专业基地教学秘书和教学主任在考核结束7日内完成出科审核。培训基地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教学秘书完成出科审核情况并于10日内对出科审核完成确认。无正当原因,专业基地未按时进行出科审核,1个培训年度内出现2次,予以警告;出现4次,限期半年内整改;超过4次,取消专业基地资格。

(三)月度考核

为提高培训质量及学员学习效果,科教科按学员组别每月组织理论考核、临床思维考核与技能考核,每位学员总成绩作为具有参加结业考核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年度考核

完成每一年度的培训后,培训基地统一组织学员进行年度考核,同时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审核网络平台登录信息等多种方式,并将综合评定结果存入住院医师个人档案中。

(五)阶段考核

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由省毕教委组织全国统一阶段考核。参加结业考核的住院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每次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










附件9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顺利完成培训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培训基地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对学员进行培训,执行国家、省市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科教科对临床专业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包括专业基地培训小组的履行职责情况、计划实施情况、考试考核执行情况、学员管理情况等。

三、带教质量考核由科教科组织督导团成员进行随机抽查带教医师及住院医师的培训质量及教学效果,抽查形式为检查材料、考核教学查房、考核住院医师技能操作、座谈会及问卷调查评价等。

四、以上考核每月对全院四个以上科室进行抽查。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地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基地的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基地除限期整改外,还通过绩效考核指标给予扣分。

五、定期举办针对住培指导教师院级培训,包括住培管理制度、住培教学方法、技能操作等,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带教。

附件10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录条件与办法


一、住院医师培训招收条件

(一)招收规模

每年面向全省招生,依据核定的培训规模,制定招收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培训学员,严格控制招收规模。

(二)招收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专业:口腔医学专业,需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3、毕业即工作年限按照省卫计委统一要求。

二、招收录取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医院组织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按照要求自愿填写《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我院职工报名时,所在专业为我院具备的专业基地必须报名我院基地参加培训,并提供必要材料,报送我院科教科。

(二)学员录取

科教科按照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面试环节。

(三)培训协议签订

“社会人”学员:医院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培训协议,以及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单位人”学员:由我院科教科与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选送单位也要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确保学员在培结束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包括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等方面的培训任务。培训方式以轮转实习、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各类讲座等形式开展。

四、培训时间

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为3年,已取得学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接受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接受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学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培训期限为3年。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要求培训基地医院在不超出本家专业基地规模的基础上,以学员招录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学员各项综合素质共同考量,招录相对较优秀学员进入基地进行培训。

(二)各培训专业基地要认真落实《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积极接收外单位人员,做好培训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培训专业基地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认真组织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四)送培单位要安排好本院的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送出学员参加培训,积极支持学员参加培训。

六、培训考核

详见附件5


附件11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管理制度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4〕29号)文件要求,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顺利完成培训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是学员考核的主要依据,手册填写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学员的考核结果,各科室须由带教医师负责登记手册的审核工作,基地秘书每季度检查一次住院医师登记手册填写情况。

二、住院医师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登记手册,要求字迹整洁清楚,不能缺项漏项,个人小结要能体现出学员学习过程及努力方向,凡填写不合格者,一律退回重填。

三、带教医师负责审核学员填写的各项内容,及时作出评语并签字。

四、科教科随时抽查审核住院医师的登记手册要,对于登记不及时或登记不全者将顺延培训时限。

五、登记手册由住院医师本人管理,培训结束后交到科教科进行备案归档。

附件12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

医师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顺利完成培训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纳入我院培训基地的学员,需接受为期一周的岗前教育。

二、教育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岗位职责、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等。

三、请医院专家进行“行医先做人”、“医患沟通”等的综合素质教育。

四、请病案管理委员会专家按国家卫计委和省卫计委的《病历书写规范》相关规定对住院医师书写病案做专题讲座。

五、根据岗前培训内容,组织岗前培训考核。

六、组织入科前摸底考试,成绩作为业务技术水平的基础资料,归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中,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考试,外语考试,病历书写、医疗法律法规考核等。

七、岗前培训结束后,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临床专业基地接受规范化培训。

附件13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入科教育制度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顺利完成培训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新轮转至本科室的住院医师,均需接受入科教育。

二、临床专业基地教学秘书组织所有新入科住院进行入科教育。

三、入科教育可以口述或PPT形式进行。

四、入科教育内容:

(一)介绍学科概况:科室介绍,师承及带教师资职称和学历结构、科研成果。

(二)医疗工作:

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无论住院医师,主治医师还是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查房,培训学员均应汇报病历。

2、大病历书写制度:学员负责所分管病床的大病历书写,最迟于病人入院后24小时前完成大病历。上级医师应在3天内予以修改。

3、规培学员值班制度:学员不得单独参加值班,值班须有上级医师带班。

4、本专业诊疗常规及操作常规。

(三)手卫生制度。

(四)学员入科后由科主任指定具体的带教教师。

(五)全院业务学习讲座安排。

(六)培训轮转安排及院内跟师安排。

(七)规培系统网上录入制度。

(八)考勤及请假制度:学员轮转培训期间由所在科室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1天以内所在科室批准, 1天以上3天以内报批科教科,3天以上报批医院规培领导小组。

五、教学秘书认真完成入科教育登记工作。

六、实行入科教育培训医师及住院医师签名制。

附件14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评价考核制度


一、考评原则

1、医院将指导医师的考评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实行,每年度进行一次,逐步实现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2、考评工作要认真仔细,保证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反应不同岗位指导医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

3、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在考评前做好充足准备,充分了解指导医师的年度表现。

4、业务水平与职业道德修养相结合。

二、考评内容

1、带教热情:主要考评指导医师的带教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等,具体体现在监督学员出勤、规范化培训系统登录及病例登记情况,及时对学员出科作出评价。

2、教学质量:主要考评指导医师的自身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带教能力等,随机抽取50%以上的指导医师,以病例书写、教学查房、疑难(死亡)病例讨论等形式进行考评。

3、教学数量:根据住院医师在带教医师指导下完成规范化培训大纲要求的具体情况(住院医师应完成数量)进行打分。

4、 学习效果:根据住院医师理论与技能年度考核与结业考核成绩进行考评。

三、考评方法

1、科教科登录规范化培训后台系统查询指导医师对带教学员的病例考核及出科评价情况。

2、学员对指导医师的带教情况作出评价。

3、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督导团及培训专家组根据考核内容对指导医师进行考评。

四、考评结果应用

(一)奖励

 1、医院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评选出年度优秀指导医师,同时给予一定程度的资金奖励。

2、在晋升职称与岗位竞聘工作中,住培带教医师绩效考核为优秀者给予加分。

3、在评选学科带头人、医学会委员、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者,优先考虑住培训带教绩效考核优秀者。

(二)惩罚

1、对考评结果不合格带教医师,将取消其带教资格。

2、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3、扣发带教医师绩效奖金。



附件15


丹东市口腔医院住培

师资评价评奖评优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丹东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人员。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的评选原则

三、奖励周期

每半年评选一次

四、奖励设置

结合医院实际,每月给予医院管理人员、教学主任、教学秘书、带教医师相应的现金奖励。

每个月科室2次小讲课、2次病例讨论以及院级培训都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每半年评选出1名优秀管理人员、1名优秀教学主任、1名优秀教学秘书、1名优秀学员分别奖励500元,年终个人绩效考核为优项指标,在晋升职称与岗位竞聘中设加分项,学员发放优秀住院医师荣誉证书。

五、评选组织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委员会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委员会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督导团

4、在培住院医师

六、评选方法

1、督导团对专业基地教学查房、技能操作考核、教学材料等情况进行评分;

2、住院医师座谈会;

3、住院医师以匿名方式对带教医师进行评估打分;

4、带教医师对住院医师进行评估打分。

七、评选指标

(一)优秀管理人员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热情高。(30分)

2、能认真规划并统筹安排全院住培管理工作。(30分)

3、专业基地师资及参培住院医师信息反馈良好。(40分)

(二)优秀基地主任

1、住院医师考勤记录情况优秀。(总分40分)

2、能认真制定并监管本专业基地的住培教学。(总分30分)

3、积极配合科教科的住培管理工作,参与院级培训活动,并能在工作中献计献策。(总分30分)

(三)优秀教学秘书

1、认真记录住院医师考勤情况。(总分30分)

2、按时完成住培教学活动及相关材料。(总分40分)

3、积极参加住培工作会议或院级培训活动,并能在工作中献计献策。(总分30分)

(四)优秀指导教师

1、热爱住院医师教育事业,担任住培医师教学医师2年以上。(总分30分)

2、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制度开展教学活动。(总分30

3、积极参加师资培训。(总分10分)

4、所培训住培学员学习材料及考核成绩优异。(总分30分)

(五)优秀住院医师

1、月出勤情况。(轮转科室、院级培训、月初科教科报到)(总分30分)

2、病志质量。(上传周期、上传数量、双签质量、登记手册质量、出科材料质量)(总分30分)

3、轮转科室反馈情况。(总分10分)

4、月考核成绩优异。(总分30分)















抄报:市卫健委

丹东市口腔医院办公室

2018222日印发

医院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38号
电话:0415-6161187(24小时咨询电话)
电话:0415-6161984(24小时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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