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对CPAP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18013)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2018013 |
CPAP呼吸机 |
1台 |
15万元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资金性质为自筹资金,采购预算为15万元,供应商对所报价的采购内容必须进行谈判报价。
二、产品应满足的参数
主机要求具体功能及技术参数
1.1、双模式通气:CPAP气道正压通气模式;流速和压力双控制通气模式。
1.2、 CPAP压力设定范围,最低1~2厘米水柱,最高12~13厘米水柱,满足临床常规抢救呼吸要求。
1.3、输出流速可调,最低0.5~2升/分,最高15~20升/分,满足临床常规抢救呼吸要求。
1.4、氧浓度可调,21%~100%。
1.5、窒息报警间隔时间可调,5~90秒,可关闭。
1.6、触发灵敏度多档可调。
2、监测及安全报警。
2.1、具有彩色触摸屏,可监测频率,压力,流速,氧浓度,并带有动态压力监测。
★2.2、最大漏气补偿量功能。
★2.3、具备窒息后备通气功能。
2.4、具有呼吸回路阻塞、泄漏报警,防止因无创使用方式引起不正常的连接或压力的错误改变而引起的小儿气道损伤的情况的出现,保障机器在婴幼儿使用中的压力安全性。
2.5、具有压力保护功能,气道压力过高时,停止送气并打开安全阀释放。
3、配置要求:
★3.1、内置式电子空氧混合器。
★3.2、配备原厂可重复使用加温湿化器。
★3.3、配有2套原厂婴幼儿专用可重复使用呼吸管路(非一次性管路)。及至少2套各种规格鼻塞、鼻罩和头套。
3.4、配有内置电池:至少可工作2小时以上。
3.5、配有空压机。
4、数据输出:
4、具有RS232接口。
5、若有耗材,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如品名,规格、型号、价格(最小使用单位,如检验试剂每人份**元、)、包装规格、质保期。
6、售后服务:整机质保期2年,由生产厂家直接担任售后,要有售后协议。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供应商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册证》等国家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件;
(3)、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出具的(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4)、须具有长期本地服务的能力;
(5)、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生产企业(一级代理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自2018年9月19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止(每日8:00—1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采购办
3、 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册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4)、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外生产企业对国内一级代理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5)、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或总代理商授予经营企业的的授权书;
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证登记表复印件(如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则无需提供);
8)、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本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公章(公章彩印无效),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时间、地点
招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招标地点: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小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承诺与监督
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谈判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监督电话为:0415-6162203
七、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谈判公告在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网公开发布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415-616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