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近日,丹东市纪委专门制发通知,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廉洁纪律。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五一”、端午期间:
·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特权车”或违规借用车辆等行为;
·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等;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持续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易发频发领域,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开展全方位、多轮次的监督检查,并密切关注隐形变异问题。
要聚焦群众关切,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地区实际,有选择性的开展专项检查。
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工作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集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形成震慑。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工作岗位。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及时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和有关舆情,并迅速处置、逐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