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会议精神,以及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督导辽宁省情况反馈会议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会议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意见;通报了全市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对《丹东市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讨论稿)》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听取了有关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对贯彻落实省《关于在资源环境问题治理、资源环境监管执法中排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和移送有关部门办理的工作方案》作出了安排。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稳固,事关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要政治举措.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指针,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以“三个更强”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解决“五大问题”,着力提高“四个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会议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一场为期3年的攻坚战,又是一场常抓不懈、综合治理的整体战、持久战。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效务实举措推动我市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会议要求,要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整改问题,认真反思,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奋力使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成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武汉会议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深化精准打击;要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队伍建设;要以“五级书记抓扫黑除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真正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赢得民心。
市领导马延春、 孟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扫黑办主任和副主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以及市环保局分管领导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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