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心医院(妇儿院区),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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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 疫情期间住院患者告知书!
浏览:(10646) 发布时间:2021-8-19 14:38:01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贯彻落实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丹东市中心医院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展开诊疗工作,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患者及陪护人员就医安全,现将本阶段住院、陪护及探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如下,请您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住院准备

1、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须如实、详细填写旅居史、接触史及发热等症状情况,测体温、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并出示正规医疗机构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请携带齐全生活及病情需要的各种用品,例如:外科口罩、水杯、饭盒、筷子、汤勺、个人洗护用品(牙刷、漱口杯、脸盆、毛巾、香皂等)、抽纸巾、防滑拖鞋、便盆、尿壶、尿垫、湿纸巾、女性生理期用品等。


住院期间

1、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患者进入病区后禁止私自离开病区,住院期间由陪检员陪同外出检查,检查完成后,由陪检员带回,不得私自离开,不得逗留会客。

2、医院全面执行原则上不陪护、不探视制度,严格24小时出入管控。请提前告知亲友相关规定,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沟通交流。

3、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者,由管床医生和护士长决定发放陪护证。可允许一人陪住且严格固定,无特殊情况不更换。陪住人员需配合病区完成《丹东市中心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特别告知书》并提供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4、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应服从医护人员管理,除进餐、饮水等特殊情况,均须佩戴口罩,勤洗手,配合每日体温监测,不离开病室、不扎堆聊天、不互串病房,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衷心感谢您对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配合,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


丹东市中心医院

2021年8月

医院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38号
电话:0415-6161187(24小时咨询电话)
电话:0415-6161984(24小时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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