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一切叫人吃苦耐劳的说教都充满警觉。
在我看来,一种劳动如果不能体现劳动者的价值和尊严,那么它就只对管理者有意义。一个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愿意牺牲自己的享乐,做一件十分有价值的事业,与一个人在棍棒的驱赶下,完成一桩力所能及的工作以维持生活有本质的区别。正好比饿肚子,一个人是为了健美,一个是由于没米。落实到勤劳上,如果是主动选择的结果,他感到满足,那么这勤劳就值得赞美。但如果是被迫的,那么这勤劳就和猪吃饱了等人家过年一样,不值得嘉许。
仅靠劳动推动社会进步,显然是廉价且功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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