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
返回首页
菜单
头痛时就医与家庭用药建议
浏览:(4026) 发布时间:2017-2-20 9:33:15

一、何病因何时就医、抢救 

1. 除感冒等头痛外,原则上均需就医。

2 .开始时病情不急重但逐渐增重并伴呕视力障碍者,应及时到神经科就诊会诊者以便尽早排或确定颅内佔位性病变。

3 .高血压病人或外伤后突然发生剧烈头痛伴呕吐抽搐视力障碍者,应立即就医抢救。

4 .疑季节性传染病(头剧痛伴高热或过高热),应立即到传染病医院治疗。

5. 属于眼、耳鼻喉科及口腔的头痛,应到相应科就诊治疗。

6 .高血压病人经常性头痛亦需定期到医院复查病情。

7 .头痛疑及某种药物引起者,应立即停药或按医嘱更换药物。

8.反复发作的头痛经对症处理但不见好转,预示病变复杂,不可用神经官能症解释者,亦应就医。 

二、家庭用药原则 

1 .上感等一些轻症发热性头,可自行应用非处方解热镇痛药,或在医生指导下应用处方药。

2.头痛己确诊或己出院病人,按医嘱可短期内服用止痛药并定期复查。

3 .神经官能症头痛、紧张性头痛、周期性头痛酗酒头痛、外伤后恢复期头痛等,均可自行货在医生指导下对症应用止痛药,以解除痛苦。

4. 高血压病人的头痛根据医嘱调整降压药为主,必要时临时应用非处方止痛药。

5 .在应用解热镇痛药时必须了解,对大多数头痛无针对性病因的根治作用,因此只能暂时、短期应用。对未明确诊断目前只能应用3天。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38号

电话:0415-6161187、6161984

技术支持:新思维网络